各镇人民政府(街办)、各部门、驻泾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成果,按照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和《陕西省卫生城市(县城、乡镇)病媒生物防治专项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县双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爱卫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的工作方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消除四害孳生地,使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之内。
二、工作任务
(一)县爱卫办
1.负责制定病媒生物防制阶段性工作计划及总结,协调组织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和防治技术培训,协同县双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辖区各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督促协调县疾控中心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做好选点工作,使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做到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资料完整。基本能反映本地病媒生物滋生地危害的现状。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为确保我县2022年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病媒专项鉴定顺利通过,城区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1.县财政部门按照国卫复审要求,做好病媒生物防治专项经费的落实、拨付工作。
2.县住建局督促城区主次干道及两侧、娱乐休闲广场及周边公共绿地、林带、河流湖泊及沿岸、垃圾中转站(箱)、垃圾填埋场、公共厕所、城乡结合部等病媒生物栖息地的治理。同时负责对城乡建筑工地、市政管井、缆线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完善“四害”防治设施的配备,做好消杀工作。在本部门开展日常监督的同时,加强对上述重点部位督查和指导,切实抓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3.县水利局要对辖区城乡河流、水库等水系病媒生物栖息地进行综合管理与消杀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4.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毒鼠强”等急性剧毒鼠药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打击非法制造、销售假冒伪劣“除四害”药物的厂家和个人,同时抓好农村和农田灭鼠工作,对农田灭鼠工作要全面安排部署,制订工作方案,培训消杀骨干,抓好任务落实,城乡联合统一行动,不留空档,确保消杀效果。加大改厕力度,彻底清除建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旱厕。
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和协助集贸市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完善必须的防治设施,配备专(兼)职防治人员,依据不同季节,定期对市场内外进行治理和投药消杀,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督导宾馆、饭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食品超市和“六小”行业完善“四害”防治设施的配备和日常监督管理。
6.县交通局重点抓好汽车客运站及城区0-5公里公路沿线两侧病媒生物治理和消杀工作,完善“四害”防治设施的配备,规范防治资料,做好病媒生物防治达标工作。
7.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督促粮库、粮油公司及粮油加工、销售点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四害”防治设施的配备,落实消杀措施。
8.县卫健局在负责抓好本系统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同时,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做好鼠药中毒患者的应急抢救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组织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及督导各单位完善“四害”防治设施工作。
9.泾干街办要抓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社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由物业管理单位具体实施;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防治工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实施,完善“四害”防治设施的配备。
10.县教育局负责抓好学校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重点是学校食堂、公寓、厕所和垃圾收集点的防治工作,完善“四害”防治设施的配备。
11.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城区网吧、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四害”防治设施的配备。
12.县商务局负责督促和协助对废品收购站、屠宰场等行业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完善“四害”防治设施的配备和日常监督管理。
13.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定期制作播放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相关节目,同时要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宣传工作。
(三)其他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居民社区、学校部队、工矿企事业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本单位、本部门除害防病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安排,健全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加强领导,落实消杀经费,指定专(兼)职人员抓好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卫生死角,铲除病媒生物栖息场所。坚持防治结合,配备防鼠、防蚊蝇设施,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
3.定期投放灭鼠毒饵,集中消杀蚊、蝇、蟑螂,确保辖区内鼠、蚊、蝇、蟑螂密度不超标。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宣传动员
根据《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及《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 27770/1/2/3-2011)》要求,各镇(办)、各部门要扎实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宣传媒介的传播效能,向群众宣传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和防治方法,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二)抓好消杀工作
1.灭鼠(全年)
抓住冬春两季做好灭鼠工作,重点单位、特殊生态环境、粮店、仓库、饮食行业与食品加工销售等单位,采用两周八次饱含投饵法,并做好相关记录。
2.灭蚊、灭蝇、灭蟑螂
投药消杀阶段(蚊蝇4-10月、蟑螂全年)。
3.在开展病媒生物治理的同时,2021年12月10日起,各镇(办)、各单位对本单位及单位所管辖的行业病媒生物三防设施进行摸排工作,并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灭鼠毒饵盒、灭蝇灯及防鼠防蝇防蚊三防设施建设,实现100%配置,设施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是国卫复审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涉及各行各业、家家户户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大事。当前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已全面开展,各镇(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完善病媒生物防制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评比,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夯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镇(办)、各单位落实好“四包”责任,包范围:按管辖区域实施投药消杀;包时间:按时投放毒饵盒实施消杀;包质量:按标准要求必须投药(消杀)到位;包效果:经消杀监测密度控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三)坚持标准,严格督查。各镇(办)、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严格标准,不走过场。
各镇(办)、各单位按照通知,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加强沟通协调,完善防制机制,认真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国卫复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技术测评顺利达标。
县双城同创办、县爱卫办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抽查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各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对工作不到位、防治措施不落实、密度超标的单位,及时公示和曝光,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