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创建卫生城市的步伐,进一步提升我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病媒生物控制水平国家标准C级以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化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管理办法》。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化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反馈。
电子邮箱:hzsawb105105@163.com
来信地址:广东省化州市行政中心一楼西105室(邮政编码:525100)
反馈意见要注明联系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化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